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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日期:2015-01-29
各科室:
    现转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请仔细阅读并转发申报人员,请注意我院最终截止日期为226网上提交并双面打印纸质版一份(签名页单页打印),签名后交科教处,如有合作单位,先敲好合作单位章。
   注意:
1、因今年春节假期较早,即日起启动第一轮申请书形式审查工作,请各位项目申请人于下周一(2月2日)前将2015版申请书纸质版1份交科教处(已交过2015版申请书者无需重复提交)。
2、博士后及住院医师培训基地的人员请填写相应的承诺书(附件3或附件4),于2月6日前发送电子版至科教处邮箱kjc5308@vip.163.com,由科教处统一至规培办/人事处以及上海交通大学敲章,逾期请自行前往各部门办理。
3、对于涉及伦理学的研究项目,要求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证明,请于2.9-2.13日之间办理,相关表格见OA网“医学伦理”一栏。(科研伦理审查联系人:许锋 5789,动物实验伦理审查联系人:陆尔奕 5618)
 
科教处 沈慧青 沈晓韵
5325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的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4]86号)和《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现将我院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年集中受理申请的基金项目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请申请人认真阅读《项目指南》,选择适合自己的申请类别,按要求撰写申请书。
二、2015年基金项目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附件1:同行专家推荐信),亦可申请基金项目。
2.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职研究生(含已具有高级职称者)通过受聘单位可申请部分类型项目,且必须经过导师同意,由导师出具信函(附件2:导师同意函),说明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课题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问题,并由导师签字。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但是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受聘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在职研究生不得申请各类项目。
3.在站博士后人员依托我院申请基金项目,需提前与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联系,协商填写书面承诺书(附件3:博士后承诺书),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4.住院医师培训基地人员依托我院申请基金项目,需提前与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联系,协商填写书面承诺书(附件4:住院医师培训人员承诺书)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5.非上海交大医学院的科研人员依托我院申请基金项目,需提前与相关科研管理部门联系,协商签订书面合同(附件5:关于依托上海交通大学申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协议)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6.非受聘于我院的境外人员,不得依托我院申请;受聘于我院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
三、2015年基金项目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含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医学部规定上一年度获得高强度项目资助,今年申报面上项目原则上不支持。
2.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联合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以及资助期超过一年的应急管理项目等。
3.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当年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项目数限为1项,但参加项数不限。
4.2013和2014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含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15年不得申请面上项目。
5.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可以直接申请面上项目。2015年12月底结题的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本次可以申请面上项目。
四、2015年基金项目申请书撰写要求
1.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没有ISIS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与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联系申请开户。特别要求: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2.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3.项目申请中如涉及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问题时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并请提前与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联系,以便统一办理相关手续。